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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命名全县“十佳”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公示
为进一步发挥全县优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选优选强的原则,经过层层申报评选,分别拟授予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村“全县十佳村集体经济组织”称号,刘毅等10名理事长“全县十佳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称号,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等10个农民合作社“全县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平罗县盛世源家庭农场等10个家庭农场“全县十佳家庭农场”称号,宁夏红高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县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称号。现将拟命名的全县“十佳”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14日-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952-6095319、0952-6095326
附件:全县“十佳”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名单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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