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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19-000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对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民函〔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对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平民函〔2019〕3号

赵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新建殡仪馆,加强县城殡葬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加大殡葬管理、促进移风易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收到一定成效,但目前我县殡仪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缺乏较为集中的治丧场所,加之部分群众长期受传统丧葬陋习的影响,对集中治丧产生一定抵触情绪,在小区及街道搭设灵棚、鸣奏哀乐等不文明丧葬行为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为规范城乡群众殡葬行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在已建成的长城殡仪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争取自治区福彩公益金640万元、引入社会资金494万元,于平罗贺兰山陵园和陶乐马山头公墓分别建设平罗贺兰山殡仪馆、平罗马山头殡仪馆,以补齐全县殡仪服务全覆盖之短板。目前,2处殡仪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现正积极争取自治区民政厅资金支持,对已建成的殡仪馆辅以殡仪设施配套,确保2020年投入使用。

平罗县民政局

2019年9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0952-6093022

抄送: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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