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

时间:2021-03-03
来源:平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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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平罗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落实2021年度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400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33个,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18个,财政奖补资金1800万元。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平罗县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实施,严格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按照项目实施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财政局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及项目管理负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项目监督管理。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认真执行《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招投标、合同、监理、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县财政局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聘请专业造价审核机构对项目申报概算进行严格审核,并作为项目批复依据。同时,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62项目进行竣工审核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合规合法。

三是严格履行项目变更。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在项目实施中应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村委会、村监会及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建设实施。已批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对所变更项目进行重新申报,并提交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与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等相关资料,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凡是未经批复之前自行组织实施的或未按批复内容擅自变更实施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财政奖补资金。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支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各乡镇、农林场要严格按照《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县财政根据批示将资金指标,按照项目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批复的项目采取预拨、项目进度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原则上当年批复的项目当年完工,完成项目决(结)算审计、验收及资金支付。2020年及时拨付项目资金6880.33万元。

五是严格项目绩效管理。把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成效、分配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要求各乡镇、农林场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本乡镇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上报县财政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是严格项目考核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要根据县财政局项目检查验收情况通报,结合实际,对上年度实施项目认真研究整改,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日期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报告、整改问题相关资料报平罗县财政局备查。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资金支付率低的;杜绝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行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或者坚决不改的,一经发现,除按财经法规严肃处理外,视情况减少下年度批复项目1-2个,并核减有关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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