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时间:2019-02-15
来源:平罗县编办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创新事业单位的监管方式,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规范运行,平罗县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条例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明要求,早部署,确保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将年度报告范围、办理时限、需提交的材料、填报要求等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并结合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的变动情况,分系统、分阶段安排事业单位循序渐进进行网上提交,避免了集中操作“挤疙瘩”,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快速启动,有序推进。 

二是明职责,优服务,确保高效办理。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职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等情况,通过微信群交流、电话答询等方式进行指导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压缩在线办理时限,力争事业单位经办人员“零跑路”,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办理快速高效,顺畅便捷。

三是明程序,严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坚持事业单位法人自查、举办单位审查、事业单位网上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等公示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内容和要求,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涉及的登记事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使用情况、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填报不规范的事业单位,指导重新填报提交,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资料的真实准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