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时间: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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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型产业发展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目前,平罗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已进入入户清查阶段。平罗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普查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两员”培训、宣传、资料印刷、设备购置、“两员补助等工作所需经费,有力保障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供稿人:顾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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