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密集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看“平罗经验”

时间:2019-09-10
来源:平罗发布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作为试点地区之一,改革试点之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17宗,2826.03亩,存在面积小、分布零散、收回处置困难等问题。改革试点以来,平罗县经过摸排,建立了土地数据库,配套了9项制度办法,将村委会作为入市主体,确定了入市流程,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既盘活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又将产业带到了农村提供了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收益。

近年来,平罗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把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相结合,坚持农民自愿,确保建设用地“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在对全县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面积、使用现状等进行摸底核查和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明确村委会为入市主体,确立了“村委会申请、地价评估、民主决策、乡镇审查、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的土地入市工作流程。建立了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增值受益分配机制,解决了“钱怎么分”的问题,同时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抵押、作价入股、转让等权能,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此外,平罗县还制定了除列入县域公益性项目可以实施土地征收外,其余非公益性项目用地一律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予以保障,既能实现征地范围逐步缩小,也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找准了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