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推进13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惠民生

时间:2018-09-06
来源:平罗县管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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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理公开事项目录611项,政务公开标准文本187个  

  ·政务公开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1001项事项基本实现“推开一扇门可办一揽子事” 

  ·96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39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不出村”办理

  自2017年5月平罗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以来,平罗县高度重视,全面推进13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梳理公开事项目录611项、政务公开标准文本187个。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对标先进,着力构建“4537”模式(建立4项机制,构建5大体系,抓住3个关键,打造7个特色亮点),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增强群众获得感。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平罗县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逐步向全地域、全领城扩展。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从县、乡两个层级进行梳理,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工作流程,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公文公开属性标识贯穿于各行政机关公文制发全过程,从信息源头界定,确保发文环节公开属性统一规范,实现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深化。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实现矩阵化管理。构建包括平罗县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2345”政务热线在内的“政务超市”,推进平罗县人民政府网与“平罗发布”微信公众号深度融合;按照“六个一”标准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全县13个乡镇设置了信息查询机,公开方式更加高效和便捷。整合32家职能单位进驻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审批、一站式办结”运行模式。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保障标准体系等四大支柱体系、12个子体系初步建立,96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积极推行“全程代理”政务服务模式。 

  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开率达100%。惠农补贴、惠民政策、扶贫资金等八个方面的信息公开,让涉农资金使用情况一目了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保障群众“舌尖安全”。建立平罗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通过触屏终端查询机,对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和查阅,并将全县170个村(居)政务公开平台生成“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关注后,可随时随地查阅村(居)政务公开信息,实现了村(居)政务公开零距离;开辟扶贫领域公开监管平台,建立扶贫资金公开查询系统,让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机制,规范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行为,保障群众知情权,梳理负面清单事项133项。选聘32名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制度,让群众走进政府机关,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信任。 

  经过一年多试点实践,目前平罗县政务公开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1001项事项基本实现“推开一扇门可办一揽子事”;13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163个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完成规范化建设,39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不出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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