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平罗县2022年“毓秀平罗 暖冬购物季”11月-12月15日在云闪付平台发放各类政府消费券核销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1-29
来源: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关于稳保促和全面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拉动经济增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2〕4号)、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规发〔2022〕1号)和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规发〔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平罗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开展了“毓秀平罗 暖冬购物季”政府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消费券1.56万张。现将11月-12月15日各类消费券核销及政府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29日-2月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核销拨付资金有异议,可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并提供反映问题证明材料。如问题核查属实,将取消资金拨付资格,不予拨付。

联系电话: 6095148

附件:平罗县2022年“毓秀平罗 暖冬购物季”云闪付平台发放政府消费券核销汇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