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典农河平罗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时间:2019-12-05
来源: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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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典农河平罗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典农河流经平罗县境内长度29.31公里。

(一)有堤防工程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坡脚5米以内区域。

(二)无堤岸工程河段及城区河段管理范围经以辖区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二)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它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及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管理范围划定的其他事项

(一)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本次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有关事项,可向平罗县水务局或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平罗县水务局  电话:0952-6012197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952-609518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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