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关于石嘴山市宝泰和金有限公司建设钨、锡、钛等有色金属2000吨/年表面处理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6-18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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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石嘴山市宝泰和金有限公司建设钨、锡、钛等有色金属2000/年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18日至2021624(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石嘴山市宝泰和金有限公司建设钨、锡、钛等有色金属2000/年表面处理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石嘴山市宝泰和金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建设8座封闭式打磨间,设置8条生产线,年处理钨、锡、钛等有色金属胚、锭表面2000项目总投资4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机置于密闭操作间(8间),打磨机侧后方设置8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将粉尘吸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10m³)处理后须满足《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打磨机、叉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废砂轮片、收集粉尘、废包装及生活垃圾。废砂轮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生产厂家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及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收集箱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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