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 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3-24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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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主要新建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生产车间1座;配套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生产装置6条;配套建设共用尾气破坏吸收系统1套配套建设产品库房1座,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7000t/a氯甲酸酯类。项目总投资5154.69万元,环保投资8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6.7%。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⑴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酯化、脱酸工艺废气、原料罐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呼吸废气。

①生产装置酯化、脱酸工艺产生废气。经“降膜吸收+SN7501破坏+碱液吸收+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的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处理后废气中氯化氢、光气、NMHC、氯气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

②原料储罐呼吸废气。经氮气保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废气,有机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

③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碱吸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

④装卸废气。经过浸没式鹤管、密闭装车技术,并安装气液平衡管回收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NMHC厂界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要求;氯化氢、光气、氯气厂界浓度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碱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新安科技现有12500m3/d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须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要求和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针对不同噪声源设备采取厂房屏蔽、消声减振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0年8月3日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0年8月18日、2019年8月25日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2020年8月18日以及2020年8月25日在《宁夏法治报》上公布了《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报纸公示。2020年8月25日在企业门口等地张贴了项目公示。于2021年3月10日将《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在《平罗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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