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打出全域旅游政策措施“创新牌”

时间:2019-04-16
来源:平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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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罗县完善政策措施,优先安排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注入发展动力,保障全域旅游建设顺利推进。

创新政策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平罗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平罗县推进农业“一优四特”产业扶持办法》等政策文件,每年安排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对旅游专项规划、景区开发、旅游厕所、品牌创建、宣传推介等进行资金奖补,统筹整合财政“一事一议”、道路交通等项目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投身旅游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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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融资机制。健全完善全域旅游项目库和优选项目清单,重点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全县“十三五”项目库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抓包推责任制,推动项目落地见效。自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以来,全县累计实施全域旅游创建项目52个,完成投资21.6亿元。出台旅游公共项目贷款政府贴息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旅游项目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引进建设了丽景生态观光园、碧香庭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

创新用地供给机制。加强旅游用地供应管理,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1622.7亩,确保西线景观廊道、庙庙湖游客接待中心等全域旅游项目顺利建设。抢抓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机遇,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元入市机制,通过直接入市、调整入市、优先入市、整治入市四种方式,有效解决了塞上春现代农业观光园、乐海山西瓜园等乡村旅游项目用地需求,盘活了农村资产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把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出台了《平罗县旅游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力度,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依托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旅游管理人才培训班,培养讲解员。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每年组织外出参观培训、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3次,开拓视野。常态化开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业主、休闲农庄经理人等系列培训,有效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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