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农村“股民”走出发展新路径

时间:2021-10-18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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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40座温棚里,葱翠的芹菜长势喜人,村民们忙着浇水施肥。“下个月芹菜就上市了,春茬种西红柿,秋茬种芹菜,有4座棚是村集体的,其余36座棚由移民群众承包。”西灵村党支部书记丁少伟说。

2016年,王月花一家从西吉县搬迁到西灵村时,正赶上西灵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她便承包了一座大棚。“丈夫在周边打工,我每天忙完棚里的活儿还能照顾家里的两个孩子,还养了30只羊和3头牛,收入一年比一年好,心里特别踏实。”王月花说。

西灵村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00人,确定股东1662人,推选股东代表69人。该村在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由村集体、党员、村干部、致富带头人联合出资创办的灵西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依托西灵村插花移民蔬菜大棚扶贫项目,种植草红花200亩、蔬菜大棚40座96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农村改革,计划收储利用蔬菜大棚种植园区周边农户闲置宅基地11宗28.3亩,规划建设草红花晾晒场地、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农民产业培训实训中心、蔬菜分拣包装储存冷链。

“产业园区建起来以后,许多村民可以在家门口工作。现在固定用工40余人,高峰期用工100余人,农忙时节工人可以请假回家种自己家的田。”丁少伟介绍,去年,大棚集体收入30余万元,村民务工收入40余万元,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增加了村集体和村民收入。

去年9月,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迎来了第二年“分红”。该村是“十二五”生态移民安置区,村集体经济薄弱,移民经济来源主要靠务工收入,是平罗县重点扶持贫困村。

通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庙庙湖村以“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健全完善村企、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将各级政府扶贫投资建设的养殖场、设施温棚、村集体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和土地收益全部折股量化,实现村集体资产“人人持股”。移民收入由单纯的种植和务工向特色种植、养殖、集体收益分配等多元化发展。

2020年,庙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1项,净收益142.159万元。按照分红方案,首先提取15%作为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运营资金,再提取8%作为村“两委”班子奖励资金,最后对109.4024万元以每股164元进行分红。

近年来,平罗县为提升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鼓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资源禀赋,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平罗县1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开展了社会化服务、村企合作、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产业模式,实现经营性收入3100万元,带动集体和农民共同增收致富。

西灵村村民在大棚里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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